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社工〔2024〕1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长宁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共16名,具体职位见《长宁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18周岁-35周岁,指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已满18周岁、未满35周岁,以此类推)。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高校大学生;
8.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9.长宁县现任的社区工作者;
10.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征得报考人员本人同意后,由招考单位组织进行职位调剂,调剂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至2025年2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地址:ybscnxsgb@163.com。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3.报名所需资料
(1)《长宁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照片为近期红底免冠照片);
(2)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扫描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找方式: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报告(延长报告有效期至3个月);
(3)符合报考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乡镇(街道)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需注明是否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4)符合报考限户籍岗位的,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1份。
4.网络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准考证领取及加分审核
(1)准考证领取及加分审核同步进行。时间:2025年2月24日-26日(9:00至12:00,14:30至17:00),地点: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地址:宜宾市长宁县人民政府四楼408室)。
(2)准考证领取。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加分审核。此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加分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在笔试折合成绩的基础上加分。类别一:对社工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此处所称社工专业是指硕士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专科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或社区管理与服务),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类别二:对获得高级社工师、社工师和助理社工师资格证的,笔试折合成绩分别加2分、1分、0.5分。类别三: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0.5分。类别四:在宜宾市范围内社区中曾担任过党务工作者、网格员、居民小组长职务2周年以上的,在长宁县范围内曾担任过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疫情防控社工岗职务或从事过公益性岗位2周年以上的,笔试折合成绩加0.5分;满3周年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满4周年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5分;满5周年及以上的,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非同类别加分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分审核,需要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获奖、任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理论知识测试》,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该科目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理论知识测试》50%)+政策加分。
2.笔试折合成绩和政策加分情况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关注查询。
3.现场资格复审
(1)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如因考生未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宜宾市长宁县人民政府四楼408室)
(3)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4)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带上网络报名提交的报名资格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2张。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程序,并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解决问题和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考试得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折合成绩=面试考试成绩50%。
(四)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和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选),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予以公布。体检由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第二日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考察由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组织,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社区所在乡镇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各个方面情况。
(六)公示。拟聘用人选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根据公示结果,经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由相关乡镇党委研究作出聘用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在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上岗后相关待遇按长宁县现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七、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八、本公告由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786163
附件:
2.长宁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
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