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勤务辅警40名。其中,交通辅警24名、特巡辅警7名、其他勤务辅警9名。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至32周岁(1991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
3.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表无纹身,面部、手臂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20%〔标准体重计算方法为: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首先进行体表目测和视力初测(测量身高、体重,目测是否有肢体缺损、疤痕、纹身,初测视力和是否色盲等),通过目测后方可正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门卫室(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金盾街1号)。
报考者填写《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开考比例为1︰2。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考人员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一)体能测试
1.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执行。测试科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
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