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宜宾市兴文县2025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称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名额共30名,具体情况详见《兴文县2025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
二、考试对象及条件
(一)考试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各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8:00截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考者需提交《兴文县2025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扫描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扫描件1份;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等资料打包后以“姓名+职位编码”命名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341025759@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职位编码”)。
(二)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6日。年龄以周岁计算,工作经历以周年计算。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2025年3月6日未满36周岁,以有效的身份证为准,以此类推。
2.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不得兼报。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后若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3月14日(上午9:30—12:00)到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石海剧场楼上81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确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降至不低于2:1。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
五、考试
(一)笔试
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布。
(二)面试
按照考调计划的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低于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缺考出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面试入闱比例或考调岗位实际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情形,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等能力。面试成绩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持所有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经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兴文县2025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3)、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调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兴文县在编在岗人员免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入闱人选。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由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绩分析、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是否合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后等额提出拟考调对象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统一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考调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因公示取消考调资格或拟考调对象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拟考调对象须进入考调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考察其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正式转任手续,并根据单位空缺职数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所有拟考调对象必须在6个月内到岗并完善相关转任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成转任手续的,取消考调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823073。监督举报电话:0831-8820114
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 兴 文 县 公 务 员 局
2025年3月5日
原文标题:关于兴文县2025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公务员 (参照管理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b735b6e0-5a59-4f84-a033-b6b111ab05da
附件:
1.兴文县2025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情况表.xlsx